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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中医院病区改建工程监理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1-11-24 10:25:45 点击:0 作者:寿县中医院

寿县中医院病区改建工程监理项目

询价文件

 

 

项目编号: 2021HY-C641367

 

 

 

 

 

 

 

 

 

 

            采 购 人:寿县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1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第三章 服务需求................................................................................. 11

第四章 评审办法................................................................................. 14

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 17

第六章 采购合同................................................................................. 25

第七章 报价文件格式......................................................................... 29

 

 

 

 

 

 

 

 

 

 

 

 

第一章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寿县中医院病区改建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寰亚新点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12月 3日 14 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HY-C641367

项目名称:寿县中医院病区改建工程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5万元

最高限价:9.5万元

服务需求: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有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4 项目负责人自行拟定驻场承诺书(一个月需满22天);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4日 至 2021年11月29日

2.地点:登录寰亚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网上获取

3.方式:

3.1 潜在供应商须登录 “寰亚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jypt.ahhyzb.com.cn:8080”获取询价文件。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企业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本项目的询价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相关网站及寰亚新点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

3.2 项目如有多个包的,各投标人须在寰亚新点电子系统对应包别内获取对应包的招标文件,如参与包别错误,造成无法投标的情况,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各投标人可登陆“寰亚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jypt.ahhyzb.com.cn:8080---通知公告---操作视频演示及相关软件下载--下载网站注册和文件获取视频”查看操作演示;

3.4 如需开具发票,开票所需的财务信息,以供应商注册登记时填报的信息为准,需确保注册的信息真实有效;

3.5 询价文件费发票开标结束之后在系统申请由财务开具电子发票后自行下载,申请及下载位置: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标书费发票申请。

4.售价:每包询价文件费人民币500元。

四、报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 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五、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年12月 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pub.ccgp.gov.cn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寰亚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jypt.ahhyzb.com.cn:8080”等网站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寿县中医院

联系电话: 0554-2762055

地    址: 淮南市寿县寿春南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dept1@ahhyzb.com.cn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0551-65318929或65320549或62631311转分机号6619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寿县中医院

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112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详见询价公告

2

采购人

详见询价公告

3

采购代理机构

详见询价公告

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5

采购范围

详见询价公告

6

包别划分

详见询价公告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公告

8

供应商信誉要求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0

联合体报价

□接受        不接受

11

询价预备会

不召开

12

勘察现场

自行勘察

13

供应商提出问题、要求澄清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供应商人应当在获取询价文件或者询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将质疑函加盖公章后PDF扫描件和Word可编辑版本上传至寰亚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内(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异议-新增异议)。

14

转包

不允许转包。

15

偏离

详见询价文件

16

报价文件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询价截止之日算起)

17

询价保证金

提交方式:自供应商寰亚新点系统诚信库内注册的相同账户用转账方式提交,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未交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询价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询价保证金数额:¥2000元;

户  名: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合肥四里河支行

账  号:系统随机生成(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如参与多包的,每包账号不同,根据各包账号分别转款

保证金退还方式: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上传寰亚新点系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将合同PDF扫描件上传至寰亚新点电子交易系统内;上传至系统端口:中标项目-项目流程-合同签署。)

18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询价方案

不允许            □允许

19

报价文件份数

  1 份正本, 2 份副本。壹份带有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正本电子PDF文件 (上传至“投标人系统界面-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端口) ;响应文件电子文件须于纸质版文件保持一致。未按以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0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报价文件外封包的封口处须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报价文件格式要求(部分材料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从其规定);

21

装订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宜用胶装),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由于报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正副本分开装订,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

22

报价文件密封袋标识

封套上应写明:   【正/副本】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供应商名称:                

4.2021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23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

2021年12月3日14时30分。

24

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楼(具体标室详见大厅电子屏幕)

开标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供应商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放弃投标的,在寰亚新点系统内(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弃标)上传盖章的弃标函扫描件提出弃标。

25

评审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26

询价小组的组建

询价小组构成:3人以上单数,询价小组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27

是否授权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28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29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0

服务期

1

31

付款方式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相关监理资料装订成册后,按中标价支付全款。

32

代理服务费

定额5000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通过中标人公司账户转账至代理公司。

33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9.5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4

开标注意事项

1.开标前未在寰亚新点交易系统内获取相应包别文件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2.本项目需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纸质报价文件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项目评审阶段如需要解释报价文件内容,但因联系不到供应商的,询价小组有权根据其报价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决定,导致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5

其他要求

1.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在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之前须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所投产品完整授权文件交由采购人核验,无法提供产品授权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包括说明、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由于对询价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以及没有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误,将由供应商承担其风险。

3.供应商在获取询价文件后,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采购清单、参数等各项条款,如有疑问应在询价文件规定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到期未提出的,将被视为认可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供应商针对询价文件条款提出的任何疑问。

36

备注一

1.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如供应商存在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7

备注二

1.供应商如对本项目答疑、开标、评标等时间安排存在异议,请在询价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默认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所有时间安排,并视同供应商已与采购人达成认可所有时间安排的协议。事后采购人将不再接受任何对招标时间安排的质疑和投诉。

2.本项目在客观因素情况下,有可能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随时发布补遗答疑澄清等材料,请供应商自行查阅,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获知有关信息的责任。

38

备注三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凡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 本项目将对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一并公布。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计入不良记录;

4.如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所列产品;

5.商品包装遵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要标准(试行)》、《快递包装采购需要标准(试行)》包装要求执行。

39

询价文件的解释权

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与供应商须知的规定不一致,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构成本询价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服务质量以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报价文件评审标准以第四章评审细则为准;报价文件内容以第七章报价文件格式为准(不包括详细评审内容)。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40

报价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

报价文件中的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小写数字与大写数字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字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对单价予以修正;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不利于供应商的解释为准。

41

关于报价文件盖章的说明

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效力规定:

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封装在报价文件内)表明供应商的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法律效力等同于其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42

质疑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并按照规定内容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第三章 服务需求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招标小组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或在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一、项目概况

寿县中医院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寿县310省道附近,工程项目包括

1.急诊楼1-5层内部装饰改造、屋面改造、外立面改造,含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

2.医技楼二层装饰改造,含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

3.门诊楼1-2层局部区域改造含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

4.院区水泥路面改造、停车位改造;

5.新建泵房及发电机房,含土建、装饰、安装及高低压柜消防设备等。

工程项目控制价约6674462.83元人民币,总工期约230日历天。

二、服务需求

(1)投标人资质及本工程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项目说明规定,满足招标人办理的相关手续。

(2)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具备相应监理技术装备及监理技术。

(3)各投标人必须按本工程的特点,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及工程监理大纲,其内容必须详尽。

(4)投标人须具备保证施工质量的监理管理体系。

(5)投标人在本工程中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级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6)承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引,场地整平等)、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

(7)在建设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配备专业人员,承诺配备的所有人员均应及时到位,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上述人员。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保证监理人员每天到场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监理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专业人员,监理单位必须服从,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监理公司不得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如确要更换,应提前10日书面报告招标人,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阅历及经验等不得低于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且经业主方面试合格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更换。

(8)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人员资格要求配备监理人员,所配备监理人员需在合同签订前报业主单位审核同意,所配监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不予变更,确需变更,应提前10日书面报告招标人,更换监理人员的资格、阅历及经验等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人员资格、阅历及经验,且经业主方面试合格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更换。同时,更换总监代表的,按1万元/人·次处罚;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按0.8万元/人次处罚;更换监理员的,按0.5万元/人·次处罚。

(9)中标人应严格进行造价控制,对现场发生的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进行审核,提交计算书及审核成果并建立台账。过程中出现签证变更审核不严、未按规定流程及时间办理或高估冒算的,招标人对监理人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相关单位损失由监理人承担。

(10)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如若发现任何欺瞒行为,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取消中标资格。

(11)供电工程或其他行业监理工程,中标人必须对行业监理单位工作给予配合,对其监理内容进行复核。

(12)监理招标补充要求:实行总包,不因工程量和工期的增加或减少而增加或减少监理费。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总则

1.本次项目评审采用询价方式。

2.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

3.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者与供应商正在进行合作;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

4.询价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报价文件是否符合询价文件的资格、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报价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二.评审程序及评审细则

5.评审工作于递交报价文件后进行。询价小组应依据询价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

6.有效报价应符合以下原则:

(1)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3)通过响应有效性评审;

(4)询价小组依据询价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7.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对否定的初审及评审指标,询价小组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审表上。

8.询价小组按评审表内容顺序进行符合性评审和报价评审。

9.供应商应根据询价文件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报价,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有效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由采购人代表或询价小组成员摇号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0.询价小组成员独立评审后,询价小组成员对供应商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符合初审指标及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报价单位。

11.因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需要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进行评审。

12.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13.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4.报价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询价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询价小组应主动向供应商询标,并对询标的内容填表记录。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5.评审后,询价小组应写出评审纪要并签字。评审纪要是询价小组根据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询价小组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审纪要上签字。评审纪要应如实记录本次评审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审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三.评审纪律

16.询价小组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询价文件进行评审;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7.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必须对评审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透露给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审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8.询价小组应当评审程序和评审细则推荐成交候选人;

19.询价小组根据全体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一、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通过

备注

1

询价保证金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2

营业执照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3

资质证书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4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5

服务期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6

服务需求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7

付款方式响应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8

供应商名称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9

报价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10

承诺书

  承诺书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11

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12

其他要求(如有)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二、报价评审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通过

备注

1

报价表

符合询价文件规定



2

分项报价表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有关定义

1.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安徽省政府采购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1.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1.3委托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1.4采购机构:系指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

1.5供应商: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报价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1.6询价文件:系指代理公司发布的询价文件。

1.7报价文件:系指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编制并递交的文件。

1.8近X年内:系指从询价之日向前追溯X年起算。

1.9业绩:系指符合本询价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完毕的业绩合同或相关证明。

2.踏勘现场

2.1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2除非有特殊要求,询价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3.知识产权

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询价服务、资料、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询价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4.纪律与保密

4.1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询价文件

5.询价文件构成

5.1询价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一、询价公告;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采购需求;

四、评审办法;

五、供应商须知;

六、采购合同;

七、报价文件格式;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5.3 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6.答疑及询价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供应商如果对询价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通过约定的形式向代理公司提出。

6.1.1除非询价文件明确约定,否则,询价文件前后存在不一致时,以要求严格或质量等级高的为准。

6.2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提交疑问文件至代理公司。

6.3代理公司对询价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相关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代理公司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6.4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代理公司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并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网站上发布延期公告。在上述情况下,代理公司和供应商在询价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询价截止期。

6.5特殊情况下,代理公司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没有收到供应商反馈意见的,视作不影响报价文件的编制可不改变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三)报价文件

7.报价文件构成与格式

7.1供应商编写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询价价格文件

(2)服务证明文件

(3)业绩证明文件

(4)其它资质证明文件

7.2除非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报价文件应使用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

7.3除专用术语外,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询价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4除非询价文件另有规定,报价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5除非询价文件另有规定,报价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7.6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7.7报价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报价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报价文件双面打印。

7.8采购人保留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其报价文件电子版的权利。

7.9开标完成后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报价文件。

8.询价保证金

8.1询价前,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询价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8.2询价保证金应根据询价文件要求按时交纳:

8.3联合体询价的,以牵头单位名义提交询价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4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的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除非询价文件另有规定,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询价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询价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询价保证金无效。

8.5未按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询价无效。

8.6将按前附表相关规定退还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

8.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报价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9.询价有效期

9.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询价有效期,询价有效期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2在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的询价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9.3询价有效期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计算。

10.报价文件份数

10.1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0.2采购人保留要求成交供应商额外提供多份报价文件的权利。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2.报价文件的封装和标记

12.1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包别。

12.2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代理公司将不承担报价文件错放或提前拆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询价无效。

13.报价文件的递交

13.1供应商应当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报价文件接收地点。

13.2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代理公司将拒绝接收。

14.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公司。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4.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4.3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报价文件。但属于询价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询价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询价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报价文件的,不在此列。

(五)询价与评审

15.接收报价文件

15.1代理公司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报价文件。

15.2在询价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等报价文件应当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16.询价小组

16.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询价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询价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6.2询价小组依法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16.3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办法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7.报价文件评审与询价

17.1询价活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报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7.2询价小组将对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3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7.4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询价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17.5询价小组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各供应商的评审情况一经签字,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17.6在询价结束前,未得到代理公司允许,供应商代表不得离开候标场地现场。

17.7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17.8询价小组依据通过符合性评审和报价评审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1-3名为成交候选人。

18.终止询价

18.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有权宣布终止询价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8.1.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询价缺乏竞争的;

18.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8.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8.1.4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询价小组根据评审的结果确定入围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入围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19.2入围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故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入围候选人为入围供应商,也可以重新询价。

20.成交通知书

20.1代理公司将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1.履约保证金

21.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应按照询价前须知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21.3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照上款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询价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2.签订合同

22.1成交供应商应按代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2.2采购双方应按照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及询价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的内容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23.质疑

23.1质疑人认为预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代理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质疑问题应一次性递交提出全部情况。

23.2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对政府采购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3.3质疑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

(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

(3)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4)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5)质疑的日期;

(6)提起质疑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是质疑项目的授权人,并由本人签字;提起质疑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质疑书除以上内容外,还应提供涉及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

23.4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向代理公司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3.5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受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3.5.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所质疑项目供应商的;

23.5.2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3.5.3不符合上述第23.3条要求的;

23.5.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5.5质疑事项超出代理公司权限范围的;

23.5.6已经给予书面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23.5.7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3.5.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23.6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

23.7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代理公司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23.8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代理公司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23.8.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23.8.2捏造事实恶意诬陷他人或者有意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24.其他

2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采购人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24.2本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六章 采购合同

×××项目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项目编号:                                            

买  方: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

卖  方: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

一、总则

     买方通过询价方式采购活动,经询价小组的评审,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采购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

(2) 采购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

(3) 中标或成交公告;

(4) 卖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承诺函;

(5)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

    三、 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

四、服务期限:

五、验收要求

(一)质量标准

卖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卖方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二)验收组织

    买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须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于验收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

(三)验收程序

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买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

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

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

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

六、付款方式:

七、售后服务

(一)卖方对合同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      个月。

(二)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检验的检验结果,发现服务的质量或性能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

(三)如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收受人为           ,期限为验收合格后     。如卖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

九、违约责任

(一)卖方服务期限超过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合同金额的      %,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履约保证金总额。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在此情况下,卖方不得要求买方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二)卖方服务期限内未能履约。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履约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约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如买方终止合同,卖方不得要求买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买方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卖方履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卖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卖方将合同转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卖方进行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买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六)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验收合格后,买方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给予警告。

(八)买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十、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

(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二、其他

(一)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买卖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           申请仲裁。②向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陆份,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第七章 报价文件格式

【正/副本】

寿县中医院病区改建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                              

                 供应商:              

       

 

  

 

一、报价表……………………………………………………………………………xx页

二、询价响应函………………………………………………………………………xx页

三、承诺书……………………………………………………………………………xx页

四、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xx页

五、服务响应表………………………………………………………………………xx页

六、分项报价表………………………………………………………………………xx页

七、资格审查证明文件………………………………………………………………xx页

八、服务方案…………………………………………………………………………xx页

九、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xx页

十、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xx页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xx页

   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xx页

 

 

 

 

 

 

 

 

 

一、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询价范围

全部

供应商报价

大写:                    

小写:                    

服务期

□响应询价文件      □不响应

付款方式

□响应询价文件      □不响应

优惠条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包括了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且为最终报价。

 


二、询价响应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询价公告,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处理本项目相关事宜,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份,副本  两  份。

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本次询价文件规定及最终报价承诺提供服务。

2.我方根据本次询价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采购人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验收。

3.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询价文件,包括询价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询价文件,并对询价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

4.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询价日期起遵循本询价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120日历天的询价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我方承诺如询价保证金未在询价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询价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询价后规定的询价有效期内撤回询价,我方的询价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询价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询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报价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7.我方对报价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公司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日  期:                                   

 

 

三、承

致:                      采购单位):

 

一、我公司郑重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诚信履约承诺函

 

                         (采购单位):

 

如我公司被推选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我公司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

2.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事项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3.我公司将按采购合同要求诚信履约;

4.如我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或不履行合同,我公司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采购单位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我公司因未签订采购合同或不履行采购合同的行为进行处罚。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四、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公司地址:                             

成立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文本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文本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投标时不需要此文件)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项目询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手机号: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贵方及贵方授权代表可与我方下列人员联系以进一步了解情况或发送来往文件:


联系序号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第一联系人





第二联系人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文本框: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文本框: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五、服务响应表

(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作适当改动)

 

按询价文件规定填写

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序号

服务名称

询价文件要求

服务名称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标准

偏离

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注:响应表应与服务需求要对应,

 

 

 

六、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

(如有)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价

小计

合价

备注

1






2






3






……






合计






 

备注:

表格根据项目自行调整。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七、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提供符合询价文件、采购需求及评审办法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八、服务方案

 

 

 

九、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

(格式自拟)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非小微企业,不需填写此件,空白打印即可)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备注: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备注:

1.按约定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6%的扣除。

 

 

 

 

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填写此件,空白打印即可)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对应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有本单位自行承担。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16377211666c667d.zip(点击下载压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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