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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政策解读

时间:2013-10-14 00:00:00 点击:0 作者:韩丽

根据会议安排,在此与大家共同回顾、梳理一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产生的政策背景、走过的历程,通报一下我市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加深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以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和总体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概况

(一)项目背景

●新一轮医改政策逐步出台并实施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

*2009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国发[2009]12号)

*200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0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了深化医改的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其标志就是: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健全的医药卫生法律制度)[即四梁八柱],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实现这个目标分三步走,即第一步,2009-2011年,要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重点,着力推进五项改革;第二步,到2015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卫生总费用增长得到合理控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等;第三步,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中明确,2009-2011年,要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重点,着力推进五项改革:

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这五项改革均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息息相关,尤其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更是与基层密不可分。

(二)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基本概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每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性别、年龄、种族、居住地、职业、收入,都能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以理解为人人享有服务的权利是相同的,居民在需要获取相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机会是均等的。但是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得到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差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每个居民都能平等地获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会均等;

*均等化不等于平均化,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得到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差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前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很多内容是针对重点人群的,如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健康管理等。

●主要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等,增加补种乙肝疫苗、补服叶酸、白内障复明、改水改厕等);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09年人均不低于15元,2011元不低于20元)。

(三)我市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我市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完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进行的,完全是规定动作(现行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是根据居民的健康需要和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确定的若干服务项目)。

*项目任务:2009年启动实施了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第一类,面向全体居民服务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开展健康教育;第二类,疾病预防控制服务的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病管理(高、糖)、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第三类,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2010年继续完善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制定考核办法,以提高服务的效率效益。2011年全面开展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要完善和严格执行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水平。2012年继续做好10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增加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2013年,国家将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纳入项目管理,并要求目标人群覆盖率均达到30%以上。

*2013年,我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民生工程考核管理。

*项目经费: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5元,2010年,15元,2011年提高到25元,今年又提高到30元。

从上述情况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随着国家财政保障能力的增强而不断拓展和深化的,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今年人均经费增加到30元,服务内容也有了变化,新增经费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用于提高服务覆盖面的项目,如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慢病管理;二是用于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的项目,如预防接种、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三是新增加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服务提供: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主,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相关医疗机构要发挥指导、培训、质控、督导、考核等作用。

*项目进展:总体来看,我市各县区都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在前几年工作成效基础上,今年借纳入民生工程契机,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落实项目经费,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实现了序时进度,服务质量逐步提高,惠及了广大群众。当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通过多次督查也发现各地在组织管理(管理机制不完善、绩效考核未落实、培训指导不到位等)、资金管理(挪用资金、拨付滞后、使用不规范等)、服务质量(健康检查质量不高、健康档案不规范、慢病管理不规范等)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引起各地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

*项目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效果

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

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主要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项目实施效果: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利用率和满意度等。

*考核对象:管理机构(卫生主管部门、财政等部门)、指导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考核方法及程序:考核采取自查、检查及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  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按月自查  12次/年;

全面考核检查:县级每年7月上旬、次年元月上旬  2次/年;

重点抽查复核:市级    每年1次,抽查覆盖率5%

 省级    每年1次,抽查每市二个县区

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问卷调查等方法。

*考核结果运用:县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结果要与财政补助、绩效工资等挂钩;省市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二、中医药服务项目情况

*中医药服务纳入项目管理从今年开始。

*中医药服务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开始,各级都要求要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健康服务:诸如,运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运用中医药方法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运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发挥中医药在改善临床症状、提高生活质量、防治并发症中的特色和作用,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等等。

*为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研究探索将中医药服务逐步列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1年国家中管局开始在甘肃、北京等地开展试点,试点项目包括孕产妇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指导、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教育等。经过二年多的试点、扩大试点、总结评估、论证和多方积极争取的基础上,今年终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并提出实现30%的覆盖面。

*今年7月3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2012年全省约677万,我市约有68万,30%即约20万人);辖区内0-36个月儿童(2012年全省约224万,我市约23万人,30%即约7万人)。

服务内容: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应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在中医体质辨识的基础上对不同体质老年人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对辖区内居住的0-36个月龄儿童,应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并在儿童6月龄、12月龄时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月龄、24月龄时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月龄、36月龄时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服务要求:服务方式上,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应当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时间。

服务条件上,开展(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人员资质上,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应当为接受过老年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老年人中医药保健指导工作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专门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部门协调上,各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服务对象人口信息变化。

宣传发动上,各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老年人、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资料完善上,每次服务后要及时、完整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儿童健康档案。

考核指标:(一)老年人: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居民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2、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抽查填写完整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抽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100%。

(二)儿童: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年度辖区内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0~36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的0~36个月儿童数×100%。

通过实施中医药健康管理,对老年人健康状况进行中医体质分类,并根据不同体质给予中医药保健指导,可以有效改善其健康状况;通过对家长进行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生活等指导,传授常用穴位按揉、摩腹、捏脊等中医保健方法,可以改善儿童健康状况、促进儿童生长发育,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健康、预防疾病中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落实项目资金

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合理使用资金,加强监管,发挥效益;要与绩效考核挂钩。

(二)加强人员培训

县区10月底前完成对基层人员培训,实现全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三)加强督导调度: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自查进展情况,加强督查调度,及时发展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作用,考核结果要与经费补助挂钩,作为院长、人员奖惩及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多方考核和社会监督,内部考核与群众参与(公示、问卷)。

(五)营造良好氛围。多种形式,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利用率和满意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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