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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

时间:2012-07-02 00:00:00 点击:0 作者:韩丽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

医院感染定义:医院感染(Nosocomial Infection,

Hospital Infection 或 Hospital acquired Infection)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说明:
一、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1.皮肤粘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2.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 水痘等。
4.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医院感染按临床诊断报告,力求做出病原学诊断。

呼吸系统

一、上呼吸道感染
  临床诊断
  发热(≥38.0℃超过2天),有鼻咽、鼻旁窦和扁桃腺等上呼吸道急性炎症表现。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分泌物涂片或培养可发现有意义的病原微生物。
说明:
必须排除普通感冒和非感染性病因(如过敏等)所致的上呼吸道急性炎症。
二、下呼吸道感染
临床诊断
  符合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
  1.患者出现咳嗽、痰粘稠,肺部出现湿罗音,并有下列情况之一:
⑴发热。
⑵白细胞总数和(或)嗜中性粒细胞比例增高。
⑶X线显示肺部有炎性浸润性病变。
  2.慢性气道疾患患者稳定期(慢性支气管炎伴或不伴阻塞性肺气肿、哮喘、支气管扩张症)继发急性感染,并有病原学改变或X线胸片显示与入院时比较有明显改变或新病变。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符合下述六条之一即可诊断。
  1.经筛选的痰液,连续两次分离到相同病原体。
  2.痰细菌定量培养分离病原菌数≥106cfu/ml。
  3.血培养或并发胸腔积液者的胸液分离到病原体。
  4.经纤维支气管镜或人工气道吸引采集的下呼吸道分泌物病原菌数≥   105cfu/ml;经支气管肺泡灌洗(BAL)分离到病原菌数≥104cfu/ml;或经防污染标本刷(PSB)、防污染支气管肺泡灌洗(PBAL)采集的下呼吸道分泌物分离到病原菌,而原有慢性阻塞性肺病包括支气管扩张者病原菌数必须≥103cfu/ml。
  5.痰或下呼吸道采样标本中分离到通常非呼吸道定植的细菌或其它特殊病原体。
  6.免疫血清学、组织病理学的病原学诊断证据。
说明:
1.痰液筛选的标准为痰液涂片镜检鳞状上皮细胞<10个>25个/<10个> 低倍视野或鳞状上皮细胞:白细胞≤1:2.5;免疫抑制和粒细胞缺乏患者见到柱状上皮细胞或锥状上皮细胞与白细胞同时存在,白细胞数量可以不严格限定。
  2.应排除非感染性原因如肺栓塞、心力衰竭、肺水肿、肺癌等所致的下呼吸道的胸片的改变。
  3.病变局限于气道者为医院感染气管-支气管炎;出现肺实质炎症(X线显示)者为医院感染肺炎(包括肺脓肿),报告时需分别标明。
  三、胸膜腔感染
  临床诊断
  发热,胸痛,胸水外观呈脓性、或带臭味、常规检查白细胞计数 ≥1000×106/L。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符合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
  1.胸水培养分离到病原菌。
  2.胸水普通培养无菌生长,但涂片见到细菌。
  说明:
1.胸水发现病原菌,则不论胸水性状和常规检查结果如何,均可作出病原学诊断。
2.应强调胸水的厌氧菌培养。
  3.邻近部位感染自然扩散而来的胸膜腔感染,如并发于肺炎、支气管胸膜瘘、肝脓肿者不列为医院感染;诊断操作促使感染扩散者则属医院感染。若肺炎系医院感染,如其并发脓胸按医院感染肺炎报告,另加注括号标明脓胸。
  4.结核性胸膜炎自然演变成结核性脓胸不属于医院感染。
  5.病人同时有上呼吸道和下呼吸道感染时,仅需报告下呼吸道感染。

心血管系统

  一、侵犯心脏瓣膜(包括人工心瓣膜)的心内膜炎
  临床诊断
  病人至少有下列症状或体征中的两项且无其它明确原因可以解释:发热、新出现心脏杂音或杂音发生变化、栓塞性改变、皮肤异常表现(如淤斑、出血、疼痛性皮下肿块)、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脏传导异常,并合并有下列情况之一:
  1.外科手术或病理组织学发现心脏赘生物。
  2.超声心动图发现赘生物的证据。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符合下述三条之一即可诊断。
  1.心脏瓣膜或赘生物培养出病原体。
  2.临床诊断基础上,两次或多次血液培养阳性。
  3.临床诊断基础上,心脏瓣膜革兰染色发现病原菌。
  二、心肌炎或心包炎
  临床诊断
  符合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
  1.病人至少有下列症状或体征中的两项且无其它明确原因可以解释:发热、胸痛、奇脉、心脏扩大,并合并有下列情况之一:
  ⑴有心肌炎或心包炎的异常心电图改变。
  ⑵心脏组织病理学检查证据。
  ⑶影像学发现心包渗出。
  2.病人£1岁至少有下列症状或体征中的两项且无其它明确原因可以解释:发热、胸痛、奇脉或心脏扩大,呼吸暂停,心动过缓,并至少有下列情况之一:
  ⑴有心肌炎或心包炎的异常心电图改变。
  ⑵心脏组织病理学检查证据。
  ⑶影像学发现心包渗出。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符合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
  1.心包组织培养出病原菌或外科手术∕针吸取物培养出病原体。
  2.在临床诊断基础上,血中抗体阳性(如流感嗜血杆菌、肺炎球菌),并排除其它部位感染。

血液系统

  一、血管相关性感染

临床诊断

符合下述三条之一即可诊断。

1.静脉穿刺部位有脓液排出,或有弥散性红斑(蜂窝组织炎的表现)。

2.沿导管的皮下走行部位出现疼痛性弥散性红斑并除外理化因素所致。

3.经血管介入性操作,发热>38℃,局部有压痛,无其它原因可解释。
病原学诊断
导管尖端培养和/或血液培养分离出有意义的病原微生物。
  说明:
  1.导管管尖培养其接种方法应取导管尖端5cm,在血平板表面往返滚动一次,细菌菌数 ≥15cfu/平板即为阳性。
  2.从穿刺部位抽血定量培养,细菌菌数≥100cfu/ml,或细菌菌数相当于对侧同时取血培养的4-10倍;或对侧同时取血培养出同种细菌。
  二、败血症
  临床诊断
  发热>38℃或低体温<36℃,可伴有寒战,并合并下列情况之一:
  1.有入侵门户或迁徙病灶。
  2.有全身中毒症状而无明显感染灶。
  3.有皮疹或出血点、肝脾肿大、血液中性粒细胞增多伴核左移,且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
  4.收缩压低于12kPa(90mmHg),或较原收缩压下降超过   5.3kPa(40mmHg)。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符合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
  1.血液培养分离出病原微生物。
  2.血液中检测到病原体的抗原物质。
  说明:
  1.入院时有经血液培养证实的败血症,在入院后血液培养又出现新的非污染菌,或医院败血症过程中又出现新的非污染菌,均属另一次医院感染败血症。
  2.血液培养分离出常见皮肤菌,如类白喉杆菌、肠杆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丙酸杆菌等,需不同时间采血,有两次或多次培养阳性。
  3.血液中发现有病原体抗原物质,如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乙种溶血性链球菌,必须与症状、体征相符,且与其它感染部位无关。
4.血管相关败(菌)血症属于此条,导管相关动静脉炎计入心血管感染。
5.血培养有多种菌生长,在排除污染后可考虑复数菌败血症。
  三、输血相关感染
  常见有病毒性肝炎(乙、丙、丁、庚型等)、艾滋病、巨细胞病毒感染、疟疾、弓形体病等。
  临床诊断
  必须同时符合下述三种情况才可诊断。
  1.从输血至发病,或从输血至血液中出现病原免疫学标志物的时间超过该病原体感染的平均潜伏期。
  2.受血者受血前从未有过该种感染,免疫学标志物阴性。
  3.证实供血员血液存在感染性物质,如:血中查到病原体、免疫学标志物阳性、病原DNA或RNA阳性等。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符合下述四条之一即可诊断。
  1.血液中找到病原体。
  2.血液特异性病原体抗原检测阳性,或其血清在IgM抗体效价达到诊断水平, 或双份血清IgG呈4倍升高。
  3.组织或体液涂片找到包涵体。
4.病理活检证实。

  说明:
  1.病人可有症状、体征,也可仅有免疫学改变。
  2.艾滋病潜伏期长,受血者在受血后6个月内可出现HIV抗体阳性,后者可作为初步诊断依据,但需进一步进行确证试验。

腹部和消化系统

一、感染性腹泻
  临床诊断
符合下述三条之一即可诊断。
1.急性腹泻,粪便常规镜检白细胞≥10个/高倍视野。
  2.急性腹泻,或伴发热、恶心、呕吐、腹痛等。
  3.急性腹泻每天3次以上,连续2天,或1天水泻5次以上。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符合下述四条之一即可诊断。
  1.粪便或肛拭子标本培养出肠道病原体。
  2.常规镜检或电镜直接检出肠道病原体。
  3.从血液或粪便中检出病原体的抗原或抗体,达到诊断标准。
  4.从组织培养的细胞病理变化(如毒素测定)判定系肠道病原体所致。
  说明:
  1.急性腹泻次数应≥3次/24小时。
  2.应排除慢性腹泻的急性发作及非感染性因素如诊断治疗原因、基础疾病、心理紧张等所致的腹泻。
  二、胃肠道感染
  临床诊断
  患者出现发热(≥38℃)、恶心、呕吐和(或)腹痛、腹泻,无其它原因可解释。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符合下述三条之一即可诊断。
  1.从外科手术或内镜取得组织标本或外科引流液培养出病原体。
  2.上述标本革兰染色或氢氧化钾浮载片可见病原体、多核巨细胞。
  3.手术或内镜标本显示感染的组织病理学证据。
  三、抗菌药物相关性腹泻
  临床诊断
  近期曾应用或正在应用抗生素,出现腹泻,可伴大便性状改变如水样便、血便、粘液脓血便或见斑块条索状伪膜,可合并下列情况之一:
  1.发热≥38℃。
  2.腹痛或腹部压痛、反跳痛。
  3.周围血白细胞升高。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符合下述三条之一即可诊断。
  1.大便涂片有菌群失调或培养发现有意义的优势菌群。
  2.如情况许可时作纤维结肠镜检查见肠壁充血、水肿、出血,或见到2mm-20mm灰黄(白)色斑块伪膜。
  3.细菌毒素测定证实。
  说明:
  1.急性腹泻次数≥3次/24小时。
  2.应排除慢性肠炎急性发作或急性胃肠道感染及非感染性原因所致的腹泻。
四、病毒性肝炎
临床诊断
  有输血或应用血制品史、不洁食物史、肝炎接触史,出现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任何两项并有肝功能异常,无其它原因可解释。
  1.发热。
  2.厌食。
  3.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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